在经济活动中,保证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然而,许多人在签订保证合同前,对其中涉及的基本常识缺乏足够了解,从而可能面临诸多风险。本文将详细阐述签订保证合同前至少需要了解的基本常识,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做出决策,避免潜在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从法律性质上讲,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从属性。这意味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通常也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签订保证合同为甲的债务提供担保。若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因违法而无效,那么丙与乙的保证合同一般也随之无效。

  保证合同的主体包括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例如,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客体则是保证人的保证行为,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以下情形时,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例如,甲向乙借款,丙提供一般保证。乙在未起诉甲并对甲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不能直接要求丙承担还款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乙既可以要求甲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丙承担还款责任。

  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保证人利益的适度保护,因为一般保证相较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更为严格。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例如,主债务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行完毕,而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期间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这种约定就视为没有约定。

  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行使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向乙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乙于 2025 年 5 月 1 日要求甲在三个月内还款,那么保证期间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算六个月。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例如,甲向乙借款 100 万元,约定年利率 5%,若甲违约需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乙为追讨债务花费 5 万元律师费。若丙为甲的债务提供保证,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丙的担保范围包括 100 万元本金、相应利息(按年利率 5% 计算)、10 万元违约金以及 5 万元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可以对担保范围进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若约定的担保范围小于法定范围,以约定为准;若约定的担保范围大于法定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属有效。例如,保证合同约定只担保主债权本金,那么利息、违约金等就不在担保范围内。

  如前文所述,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符合条件时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是一般保证保证人的重要权利,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直接承担保证责任,减轻风险。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例如,丙为甲的债务向乙承担了保证责任,替甲偿还了债务,那么丙有权向甲追偿其代偿的金额及相关合理费用。

  担保人有权了解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的金额、还款情况等。若债务人隐瞒真实情况,担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担保合同。例如,债务人甲向担保人丙隐瞒了其还有其他大额债务即将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况,丙在知晓后可以依法主张解除担保合同。

  在签订保证合同前,务必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可以通过查看债务人的信用报告、了解其过往债务履行情况、分析其财务状况等方式进行。若债务人信用不佳或还款能力存在问题,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将大幅增加。例如,若发现债务人已有多次逾期还款记录,且当前负债累累,现金流紧张,那么为其提供担保就需谨慎考虑。

  认真阅读保证合同的每一项条款,特别是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担保范围、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若对条款内容存在疑问或不理解之处,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疏忽合同条款而陷入不利境地。例如,若未注意到保证方式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可能在债务人违约时面临直接承担全部债务的风险。

  清楚知晓作为担保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保在履行担保责任过程中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权利,如在符合条件时行使先诉抗辩权、追偿权等。

  签订合同后,妥善保留保证合同原件、债务人的还款记录、与债权人及债务人沟通的相关凭证等证据。这些证据在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中至关重要,有助于担保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若因担保责任范围发生争议,保证合同原件及相关沟通记录可以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

  签订保证合同是一项具有重律和经济后果的行为,在签订之前,了解保证合同的基本常识至关重要。当事人应明确保证合同的概念、不同保证方式的差异、担保期限与范围的规定、担保人的权利以及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等。通过充分掌握这些知识,谨慎做出决策,才能有效降低风险,避免因担保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往往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准确的指导,确保担保行为合法、合理、有效。